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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落實黨管干部、從嚴管理干部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與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及市場競爭需要相適應、分層分類管理的選人用人機制,近期,集團人力資源部制定印發《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暫行)》,進一步規范了集團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是明確了集團中層干部范圍,提出了任職的基本條件和相應資格,堅持“好干部”標準和“三重”用人導向,堅持德才兼備、注重業績。二是規范了干部選拔任用方式和工作程序。集團中層干部選拔任用主要采取組織選拔、內部競聘上崗、社會選聘、人才引進等方式。組織選拔嚴格遵從《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相關精神,按照提出動議、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前公示、任前談話、干部任職等程序進行,注重把好干部選任政治關、品行關、廉潔關,嚴防“帶病提拔”。三是嚴格紀律與監督。會同集團紀檢監察部對擬提拔干部黨風廉潔情況進行考察并作出結論性評價。暢通群眾監督舉報渠道,嚴格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切實做到干部選拔任用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確保干部選拔公平、公正,為推動集團做強做優做大提供堅強的組織人才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