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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和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有關精神,進一步激發企業內部活力,近日,集團審議通過了《集團本部薪酬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原有薪酬制度進行了調整和優化。
《暫行辦法》以體現業績貢獻和效率優先為導向,通過改進完善考核評價辦法、分類細化考核指標體系等方式,在集團本部初步構建起合理有序、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薪酬體系,為強化人才引育和推動集團持續健康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制度基礎。一是強化薪酬市場競爭力,在充分調查同行業工資水平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確定集團總體薪酬水平;建立協議工資制,為集團未來高層次人才引進開辟了綠色通道。二是構建職業發展多通道,建立管理序列、技術序列崗位工資制,突破薪酬天花板,讓專業人員專精所長。三是增強薪酬績效關聯度,增加績效薪酬占比,建立富有彈性的薪酬分配機制。四是細化薪酬管理精細度,進一步明確定薪、調薪、薪酬核發具體規定,不斷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
審議通過的《暫行辦法》自2018年1月開始實施,子公司可參照制定符合各公司業務和管理實際的薪酬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