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等片刻...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指審計部門運用各類技術方法對建設項目從立項到交付運營為止的各管理活動進行動態審查、監督和評價的行為。集團是一家擁有資產380億元、7家全資二級子公司、5家控股或參股三級子公司的大型國有企業,主要從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商業地產開發等。筆者認為,對建設項目開展跟蹤審計是對集團組織實施的建設項目進行過程監督的有效方法。通過審計,可以及時發現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審計意見與建議,促進建設單位規范管理,有效控制建設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在開展審計時,我們注意處理好了三個關系。
一、跟蹤審計內容與工程管理職能之間的關系。
內審部門實施的跟蹤審計不是跟蹤管理,不能替代工程管理部門對建設項目的管理,否則就偏離了審計監督的目的。審計如果介入建設項目標底的編制、招標的過程、變更的審定、工程的計量等具體管理中,實際是放棄了監督職能,行使了管理職權,既當了“運動員”,又當了“裁判員”,難以保證審計的獨立性。盡管跟蹤審計和工程管理都注重建設項目實施的全過程,但跟蹤審計的主要職責是監督工程管理部門的管理行為是否到位,是對工程管理者的再監督。因此,集團審計部在實施審計時,注重對標底編制、招標過程、變更審定、工程計量等管理行為是否有充分的依據,是否嚴格履行了集團規定的程序,是否實現了預定的目標等進行監督。
二、內部審計部門與管理咨詢機構之間的關系。
“工期、質量、安全、造價”是內審部門對建設項目實施跟蹤審計的重點,它與工程監理、過程控制、造價咨詢等社會中介機構在工作內容上有所重疊,必須統籌協調好之間的關系。否則,內部審計就會越俎代庖,將自己等同于中介機構。因此,集團審計部在實施審計時,將中介機構的工作質量列作審計重點內容之一,主要根據集團制定的《中介機構管理辦法》,檢查中介機構是否記錄了工作過程,是否查出了問題,是否分析了產生問題的原因,是否針對原因提出了建議,對工程造價審核的結果是否與施工單位達成一致意見等。
三、審計介入時機與工程重要節點之間的關系。
跟蹤審計雖然解決了“秋后算賬”的問題,但這種方式既不等于跟班審計,更不是24小時審計。在項目決策、方案確定、可研編制、初步設計等階段,內審部門一般不具備評價能力,也不是工作的重點內容,此時介入并無實際效果,其介入時機必須與工程建設的重要節點,特別是控制性工程的建設進度相適應。因此,集團審計部在實施審計時,注重選擇重點工程項目的重要節點介入。如,控制性工程開工和完成。主要檢查控制性工程的建設進度是否符合項目合理工期的要求,初步設計概算是否可以控制實際投資及其原因分析;工程項目基本完成。主要檢查項目竣工驗收、竣工決算編制、資產移交是否符合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