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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紀委信訪室接到實名舉報,反映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徐家樓街道大白峪社區黨支部書記唐繼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村干部去重慶等地公款旅游、大操大辦兒子婚禮和孫女滿月禮。當地紀檢監察機關已對唐繼和大操大辦、違規收取禮金等問題進行了立案查處。
操辦婚宴和滿月酒等,本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但身為黨員干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人情往來之名收受大量財物禮金,如此頂風作案之舉,理應得到嚴懲。據查,唐繼和兒子婚宴擺酒67桌,婚禮前后共收受禮金30多萬元,孫女滿月禮擺酒39桌,收受禮金20余萬元,來源除了親朋好友之外,其中很大一部分屬于唐繼和的服務對象隨的“禮金”,屬嚴重頂風違紀,影響非常惡劣。
唐繼和因違紀行為得到了應有的處理,然而,他之所以會犯這樣的錯誤,背后的原因值得我們深思和警醒。正如唐繼和所說,覺得做了這么多年村干部,村里村外認識不少人,平時別人有事他跟著隨禮,輪到自己不收回來,想想覺得“虧”。說到底是因為自己疏于對黨紀法規的學習,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上級紀律要求,沒有入心入腦;同時,在“排場”、“人情”面前,黨性意識弱化,忘記了自己是一名黨員、一名黨支部書記。可見,唐繼和關鍵對黨紀黨規學習不夠,心無敬畏,才導致做出公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錯事。除了他自身的原因,外部監督的缺少,無人提醒,甚至在他犯錯誤的道路上還推了一把。他個人的問題,暴露出來的卻是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和制度執行不力的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嚴查若干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唐繼和所在地紀委也明確規定:操辦婚嫁喜慶事宜等,應提前10個工作日報告擬辦情況,組織(人事)部門要對報告情況進行提醒或檢查,紀檢監察機關要進行監督。據唐繼和講,在兒子婚禮舉行之前向所在街道紀工委進行了書面報備,但實際的桌數大大超過報備的數量,事后也沒有人過問。本該肩負“主體責任”的街道黨工委領導參與隨禮,本該起到“監督責任”的街道紀工委事后并未檢查。辦事處主任承認,面對轄區內黨支部書記大操大辦兒子的婚禮,沒有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既沒有履行主體責任也沒有履行監督責任,反而參與了隨禮,無形中助長了不良風氣。街道黨工委書記說,如果事先在平時的教育宣傳活動中能多提醒他要有守住底線、不碰觸紅線的意識,按規章制度辦事,不受不良風氣的影響,或者事中能夠責任到人、監督到位,發現實際的桌數超標要求其及時整改并退回禮金,事后能夠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做相關處理,就不會在坑了這位同志的同時也讓自己犯了錯誤。
正風肅紀和反腐倡廉是一項長期任務,也是一個永恒的主題。這些年曝光和查處的包括唐繼和案在內的大量頂風違紀和消極腐敗現象仍然易發多發的情況表明,認真落實 “一崗雙責”要求,強化監督制度執行,才能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順利開展,才能遏制“四風”問題的不斷反彈。黨員領導干部首先應加強學習,補足精神之“鈣”,強化道德修養,嚴以律己,筑牢立身之本,心存敬畏,要真正做到守紀律,懂規矩。其次,要做到守土盡責,以高度的責任感,確保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到位。黨員領導干部既要抓好分管的業務工作,又要以強烈的責任意識和責任擔當抓好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把反腐倡廉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規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同問責,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始終保持應有的力度。第三要強化制度的執行,通過完善相應的制度,提高制度執行力,用制度的紅線規范黨員干部的言行。只有這樣,才能使更多“唐繼和”一樣的黨員干部遵章守紀,將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有效遏制。